台资企业富士康12日宣布,将积极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,与数万名已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而其余员工也将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为主。
抛开新闻的真假不说,这一和华为截然相反的决策,不早不晚选在此时出台,难免惹人怀疑富士康的动机,至少也有应景之嫌吧。应景也就罢了,关键是这种做法并不讨好,反而激起了不少民愤。
原因何在?不妨看看大家的怒火从何而来。
从评论来看,人们更多指责的不是签终身合同这件事本身,而是富士康对待员工的真实态度。人们指责的是它暗中进行的裁员,是它对员工个人生存空间的挤压,是它紧张的节奏和紧迫的企业文化。一个优秀的企业,一个具有魅力的企业,完全可以凭借健全的福利、宽松的氛围、广阔的空间等优势,让员工自愿选择长期驻留,而没有必要用一纸文书来将二者绑定在一起。每个劳动者都应该拥有选择的自由,正所谓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,一个企业对员工如何,也只有真正为它服务过的人最清楚。有些企业,员工即使爬到了高位,却更觉“高处不胜寒”,要么心惊胆战、如履薄冰,要么另有所图、每日盘算着后路;还有些企业,员工即使离开多年,仍然会充满崇敬和激情地怀念起它的名字,认为和它相伴的日子永远是生命里最具价值的岁月。
如是想来,做企业终有高下之分,企业的行事风格也有成败之论。
让员工享有终身员工的福利,毕竟只是《劳动合同法》束缚企业的有效手段,而并不是最终目的。法律的出台,其本意是为了缓解劳资关系,让用人单位尊重人才、善待人才,而不是为了促使企业做做样子给监管部门看,更不是为了换取所谓专家的几句美言吧。
有人说过,华为是一个“低智商”的企业,因为它太实在,只会按照市场规律去硬碰硬地做事,相比之下,富士康可谓是“高智商”了,却聪明得不招人喜欢。这并不奇怪,世上没有傻子,在广大劳动者眼里,一个负责任的企业,可以做得不漂亮,却绝不可以不真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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